校教字〔2023〕135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发扬我校“厚基础、重实践、严要求”的教学传统,激发学生学术志趣,提升本科生科研素养与创新能力,根据《我校关于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实施意见》(校发〔2019〕225号)和《我校一流本科实践教学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校教字〔2021〕13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我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以下简称:科研训练)。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化“融合学习、融合实践、融合研究”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校的科研优势和人才优势,将其转化为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的优势,把科研育人作为学校一流本科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
科研训练鼓励具有科研志趣且学有余力的本科生参加,更早、更加深入的参与学术研究活动,接受系统化的科研训练,推动本科生多元路径培养和本研贯通培养。
二、计划实施
科研训练是本科生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师生互选、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等环节。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科研训练的学生原则上应为大三及五年制大四在读本科生,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对科研工作感兴趣且能够完成项目要求的科研任务;
(2)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3.0及以上(应为本科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3)综合成绩排名要求:普通班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25%;“卓越人才教育计划”所在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30%;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强基计划”所在专业以及国家指定“双一流”建设学科牵头学院的学生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应为本科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4)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项目立项开始前重修通过;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
2.科研训练指导教师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能够依托在研项目为学生提供研究平台、研究条件和研究资源,培养学生的科研思维和科研能力。
(二)项目立项
1.项目申报
各教学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23年12月24日16:00前在“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完成科研训练项目申报。
项目研究选题应以指导教师在研项目为依托,可由指导教师直接确定,或由学生与指导教师沟通后确定。研究内容应从本科生实际能力出发,兼顾可行性、研究性和创新性。鼓励学科交叉,引导本科生融入导师的科研团队,培养学生品判性思维、交流合作与创新创造能力。
每名教师申报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每个项目可接收学生人数为1人。
2.立项评审
各教学单位须对提交的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审查,并于12月27日16:00前在管理系统中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并于12月31日前通过管理系统向全校本科生公开科研训练项目名单。
3.师生互选
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于2024年1月2日-1月7日期间在管理系统中查阅科研训练项目内容,并提交项目申请。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参加一个项目,可跨学院申请。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结合项目申报要求,于2024年1月10日16:00前在系统中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入选项目学生名单。
完成师生互选后,学校公布项目立项结果。
(三)项目管理
1.过程管理
项目实施时间为公布项目立项结果之日起至2025年3月。指导教师须与学生共同制订科研训练计划,并向学生布置工作任务。学生一般应至少完成三次研究过程记录或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课题组讨论记录、实验报告、读书报告等。指导教师依据学生平时投入和学习成效给出平时成绩。
2.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应在2024年9月中旬前完成。由学生提交中期进展报告,指导教师审核学生中期报告并做出“优秀”“通过”或“不通过”评价。
3.结题答辩
2025年3月前学生应提交结题材料并完成结题答辩。
(1)结题要求
参与科研训练项目的学生应对研究课题投入充足的工作时间,结题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结题论文(或结题报告)、指导教师对学生结题论文(或结题报告)及研究工作的评价等。具体结题要求由指导教师和学院确定。
(2)答辩要求
各学院须组织学生开展结题答辩,答辩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答辩评审小组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学生“科研训练”答辩成绩,答辩过程需进行答辩记录。具体参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相关要求执行。
(3)结题及学分认定
学生通过答辩后,由指导教师在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科研训练”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可由平时成绩、中期考核成绩和答辩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和中期考核成绩占比由学院决定,未按时参加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成绩按0分记录。每名学生有且仅有一次补答辩机会,由学生向指导教师和学院提交答辩申请,学院自行组织答辩,补答辩须于2025年5月前完成。指导教师录入最终成绩后,由学院进行审核。
2021级及之前入学学生,最终成绩为及格及以上,可获得“本科课外培养计划”相关学分及科研训练项目结题证书;2022级及以后入学学生,最终成绩为及格及以上,可根据2022版本科培养方案相关要求获得科研训练课程学分及科研训练项目结题证书。
三、其他
1.为保证科研训练顺利完成,申请学生要有较充裕的时间投入,主动与导师联系,了解导师对研究项目的要求,听从导师的安排和指导,合理安排时间,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鼓励各教学单位和项目指导教师开设科研训练相关课程和“开放交流时间”活动,向学生讲授文献阅读、论文写作、研究方法论等内容。引导学生提早进入科研课题组,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等。
3.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所需经费由指导教师依托在研项目经费自行支付,学校将采取“后补助”形式,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组织专家评选优秀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并对优秀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4.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属于实践类课程,讲授课程的教授、副教授属于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学校为结题的科研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一次性计算教学工作量。优秀结题项目计75个标准学时,普通结题项目计50个标准学时。
5.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采用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各环节须按具体工作要求在“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上完成,系统网址:https://oep.jlu.edu.cn,在校外需要通过vpn访问,网址:https://vpn.jlu.edu.cn,登录后在页面上点击“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系统”链接。
请各教学单位确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联络协调相关工作,为参加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的师生提供支持与服务。
联系人:蔡印 85166784、杨晓帆 85168023
教 务 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