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教师请于8月25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教学办。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我校“人才强校”核心战略,全力打造与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目标相一致的一流青年人才队伍,支持校内优势学科的青年拔尖人才到国外顶尖大学,与顶尖专家开展实质性合作,从事前沿研究,产出重大原创成果。根据《我校“培英工程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3〕164号)文件规定,现开展第三批“培英工程计划”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发展潜力和国际对话能力、有实力冲击国家重要人才项目或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根据需要选择1-2个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或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及发达国家院士等国际顶尖学术大师的科研团队,进行为期不超过2年的科学研究。
2.我校全职在岗中青年教师,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理想信念,富有拼搏奉献精神,为教书育人工作的师德师风表率。
3.为所从事学术领域内同一学术资历阶段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国家级人才的发展潜力。
(1)具备达到或接近能够入选国家级领军人才的中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受本计划资助后,原则上应在3年内申报国家级领军人才项目。
(2)具备达到或接近能够入选国家级青年拔尖人才的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男)/37周岁(女),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男)/42周岁(女)。受本计划资助后,原则上应在3年内申报国家级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4.身心健康,熟练掌握外语,能够适应长期的海外工作和生活。
5.已获得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或国际著名学术大师的正式邀请函,和本领域国内外著名专家的推荐信各一封。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即日起—2023年8月31日)
申请人向所在中层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我校“培英工程计划”申报书》(附件1)、《我校“培英工程计划”申报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2)、5项代表性成果、2封推荐信、1封邀请函、1份海外研修计划。
(二)中层单位推荐(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8日)
中层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教学、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方面的综合评议,根据本学科的发展需要,确定推荐人选。
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及《我校“培英工程计划”申报人员推荐表》(附件3)。推荐材料电子版(word版本和PDF盖章扫描版本)汇总打包发送至邮箱TD_JLU@jlu.edu.cn,(邮箱及文件请规范命名为:xxx学院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纸质版加盖中层单位党委公章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发展科(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07室)。
推荐名额:原则上每个中层单位(含独立党委)享有1个推荐名额,双一流学科(国家级)建设单位增加2个推荐名额,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的学科,可分别增加1个推荐名额。
(三)同行评议(2023年9月—10月)
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校外同行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通讯评议,并组织遴选专家组进行校内评审,提出初步推荐意见。
(四)校内公示
学校对通过审议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教学与科研专项工作小组会议复议。
(五)学校审议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教学与科研专项工作小组会议审议,并将拟推荐人选报至校长办公会最终审定。
(六)派出
派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支持方式
1.学校提供资助经费定额人民币50万元/年,其中,派出期间参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高级研究学者)发放奖学金,按每月首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免税发放;提供人民币24万元资助按月平均计税发放;派出结束并提交研修报告后,据实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机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并一次性计税发放剩余经费。
2.派出期内与国家公派研修时间交叉期间不叠加资助(派出期内国家资助费用和学校提供资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年),同时不可享受其它校级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的资助政策。
3.入选人员派出期间原待遇不变,继续正常发放。派出期间的教学工作量予以全部减免。
四、其他事项
1.已经入选学校“培英工程计划”人员不可再次申请。
2.入选人员原则上应在入选结果公示后6个月内派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3.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获得者,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直接入选学校“培英工程计划”。
4.大学的世界排名以《QS世界大学排名》 《Times世界大学 排名》 《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对于大学世界排名和学科世界排名参考的时限为一年。
未尽事宜请咨询:
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发展科
联系人:韩丹翱
电话:85166067
附件1:《我校“培英工程计划”申请表》
附件2:《我校“培英工程计划”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附件3:《我校“培英工程计划”推荐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