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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遴选2006年度美国哈佛-燕京学院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6-30 作者: 点击:
发表于: 2006-06-30 17:58 点击:1857

关于遴选2006年度美国哈佛-燕京学院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

校人字〔2006〕139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美国哈佛燕京学院项目通知精神,每年资助我国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赴美深造,现将我校遴选2007-2008学年度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类别:访问学者、访问人员和博士生。

二、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为6人

三、申报条件及资助标准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我校在职教师,在校工作2年及以上。

3.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2年方可申请。

4.身心健康。

5.2005年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人员,2006年我校已同意申报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均不得再次申请以上项目。

(二)具体项目要求

1.访问学者项目

在哈佛大学进行研究与学习,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2(含)周岁。

2.访问人员项目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前往哈佛大学开展博士论文研究,须提供2006年9月1日之前的TOEFL考试成绩。

3.博士奖学金项目

已取得硕士学位的年轻骨干教师赴美国或其他国家攻读人文和社会科学的博士学位,必须参加2006年9月1日之前TOEFL考试。

四、派出及管理

(一)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单位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派出前签订《我校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派出手续。

(二)原则上被录取人员不能延长留学期限。

(三)入选者若调离学校或未经批准出国未归将自动退出本项目,违约赔偿金(不含违约金)退还学校。

(四)在材料上报之后、正式结果出来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公派项目;录取之后也不可以放弃、改派或兼报其它项目。

(五)回国15日内办理报到手续,同时提交在国外的学术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对本学科、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书面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一次学术研讨或报告会,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六)教师有责任回国并履行学校规定的义务。

五、有关经费及资助期限

(一)访问学者

1.哈佛燕京学社提供在美期间的生活费每月2940美元,资助期限为11个月。

2.往返旅费。

3.健康保险费和在哈佛大学看病门诊费。

4.在美国参加一次学术会议的资助。

(二)访问人员

1.哈佛燕京学院提供在美期间的生活费,2006-2007学年为每月2000美元。

2.往返旅费。

3.在哈佛大学做3个学期的博士毕业论文研究,提供做博士论文相关费用。

4.在美国参加一次学术会议的资助。

(三)博士奖学金

1.根据当地消费水平和是否有其他资金协助作调整。

2.往返旅费(到所申请的大学)。

3.健康保险费

4.奖学金原则上提供一学年,可延长到3.5年。奖学金延续取决于工作的满意程度和项目是否得到足够的资金。

六、申请事宜

  (一)请各单位于2006年7月10日(周一)前将推荐人员填写完毕的《我校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预备人选一览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请材料。

(二)由于时间较短,请申请该项目的教师提前查看提供的正式申请材料(详见附件),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人:李立群 郭广建

电话:5167447 传真:5167448

人 事 处

二OO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