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09-06-02 作者: 点击:
发表于: 2009-06-02 17:30   点击:5845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一、        2009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 报考条件    

20097月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2、 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具体时间和网址可于7月初登陆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deu.cn/zz07.html

3、 资格审查    

由我校组织,在录取前进行。报考者本人填写《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招生院校获取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再将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

4、 考试科目    

初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为全国联考。

复试:1、专业知识与技能2、政治理论

5、  考试时间: 每年10月。具体时间上网查。

6、 招生名额:40    

7、 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    

学制一般为3年,学费30000元;培养方式为半脱产(周末授课或寒暑假集中授课)。毕业获我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二、        2010年我校招生全日制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    

1、  专业名称: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2、 名条件、考试方式、录取程序    

与统考的其他专业相同,详情参照《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  招生人数:详见《2010年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

4、  考试科目:初试:1、外语(英、日、俄)2、政治3、汉语基础4、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5、 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    

学制为3年;学费36000元;培养方式为全日制,毕业获我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    

电话:0431-8516885113179000377姜老师

EMAIL:787618858@qq.com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