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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我校虚拟仿真创新示范实验教学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1 作者: 点击: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我校一流本科实践教学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校教字〔2021〕13号)等相关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虚拟仿真创新示范实验教学课程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

虚拟仿真创新示范实验教学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以团队形式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必要的实验技术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二、申报范围

原则上所有学科专业均可申报。2021年重点支持经济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文学类(本次不含新闻传播学类)、物理学类、天文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水利类、纺织类、轻工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公安技术类、管理类、艺术学类、生物科学类、护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及在国际合作与学术研究中取得良好成效的中英双语课程(不限专业)等。

三、申报要求

1.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2.应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学时。

3.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应为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5.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课程可以为体验式设计外,其余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 步。

6.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我校须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 年以上)。

7.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8.推荐参评省级和国家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及良好的教学效果,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且能够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9.已入选的首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可直接认定为我校虚拟仿真创新示范实验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可在本次根据需要申请滚动资助;已入选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课程,申报时须注明,并统一参加学校评审。

10.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将作为我校虚拟仿真创新示范实验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并择优向吉林省和国家推荐。学校将对建设项目给予资助,并统一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做二级等保测评。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21年5月716:00前,课程负责人将完整的《我校虚拟仿真创新示范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电子版上传至https://oep.jlu.edu.cn/xnkcsb。申报书中的“诚信承诺”及“申报单位意见”须根据要求签字盖章后,将此页扫描并上传系统。

联系人:蔡印 85166784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我校虚拟仿真创新示范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

3.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0版)

4.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2021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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