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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遴选2022-2023年度美国哈佛-燕京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3 作者: 点击:

申报教师请于6月18日下午4:00前将《我校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人力资源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纸质版和电子及相关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送至东荣1011室。

校内各有关单位:

美国哈佛燕京学社每年资助我国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赴美深造。根据相关通知,现将我校遴选2022-2023年度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研究领域

1.人类学(Anthropology

2.考古学(Archaeology

3.区域和国际研究(Area andInternational Studies

4.艺术与建筑史(Art andArchitectural History

5.历史学(Historyincluding economic and legal history

6.语言学(Linguistics

7.文学(Literature

8.媒体与电影研究(Media and FilmStudies

9.哲学(Philosophy

10.政治学(Politics

11.宗教学(Study of Religion

12.社会学(Sociology

13.妇女、性别和性研究(Women,Gender and Sexuality Studies

经济学、教育学、地理学、法学、心理学和公共管理学专业领域也可申报,但递交申请材料前需要哈佛燕京学社对是否能够接收进行审核,故以上专业的申请人请在申报前自行联系哈佛燕京学社项目负责人以便确认接收事宜(项目负责人Lindsay Strogatz,E-Mailhyiprog@fas.harvard.edu)。

二、留学身份、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Visiting Scholars):资助期限为10个月,受资助人员将赴哈佛大学进行研究和学习。

三、推荐名额

访问学者:4

四、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201981日前来校任教至今的正式在编教师。

4.申请人须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尤其是文化研究领域,该项目注重学术性研究,研究重点是比较研究,对于一个或多个亚洲国家的比较研究更受欢迎。

5.2017年以后在亚洲以外的高校或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的,不能申报此项目。

6.曾获哈佛燕京项目资助的不能重复申报。

7.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五、有关经费

1.哈佛燕京学社对于录取人员提供往返路费(经济舱);

2.每月资助标准为6480美元;

3.健康保险金4500美元;

4.研究期内聘用研究助理或编辑的科研辅助费、在北美参加学术会议或者进行短期研究旅行的资助费2500美元。

六、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的人员均以单位公派身份派出,派出及管理中的有关事宜请参照《我校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保持我校与国外校际交流院校的良好交流关系,经确定录取的人选不得放弃出国留学资格(突发情况除外),否则学校将取消所在单位及个人其它渠道的申请资格。

七、有关要求

1.各中层单位对推荐人选要进行严格审查,切忌流于形式;所推荐人选应能严守国家机密,遵守外事纪律和对方院校对交流人员的规定。

2.要注重人选的业务素质,优先选拔教学、科研基础好,有一定工作业绩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要积极推荐已经承担科研项目或有合作意向的教师。

八、申请事宜

1.所在党支部、院级党组织以及系/科室、中层单位对申请人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和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定后确定人选。

2.请各单位于91日(星期三)将拟推荐教师填写的《我校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人力资源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2人及以上应排序,电子版发至lilq@jlu.edu.cn)及相关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送到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鼎新楼A619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推荐人选。

3.请各单位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在职教职工)公派出国项目3群”QQ群(群号:44694264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在申报过程中请相关人员按照回避规定的要求执行。

 

 

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联系电话:85167447

联系人:李立群曲裕吉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与学生项目管理科联系电话:85166571

联系人:元今序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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