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发〔2018〕610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原则
1.综合考核的原则。考核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既注重学生政治思想状况的考察,也注重学生学术潜力的测试,确保生源质量。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转专业工作做到全过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维护考生合法利益。
3.回避原则。凡是有亲属申请参与转专业的教师,不能参加命题、面试等工作。
二、转专业面试考核满足条件
因报名人数未超过接收人数,考核成绩为学院面试考核成绩。
三、面试考核基本要求
1.新闻与传播学院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对转入其专业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
2.面试考核成绩总计100分,考察小组需要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70分)和综合组织能力(30分)进行考核并打分。
3.面试设定及格线,及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