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考查自制平台项目的建设完成及在本科实验教学中的应用情况,按照《关于加强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管理的通知》(校教字[2009]35号)要求,学校决定对2009年立项建设的自制实验平台项目进行验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凡经教务处批准立项的教学实验室自制实验平台项目(含学院自主研制开发仪器设备或教学用课件、软件等)均应参加此次验收(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 验收项目须填写《我校教学实验室自制实验平台项目结题鉴定书》(格式见附件2);
2. 教务处聘请专家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完成情况、使用环境、满足实验教学情况及实验教学运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考查;
3. 根据专家意见,结合项目立项建设目标,教务处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
三、其它要求
1. 各自制实验平台项目须于2010年5月28日前提交《我校教学实验室自制实验平台项目结题鉴定书》(一式两份),项目单位在结题鉴定书的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 学校专家组考查时间定为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教学实验室自制实验平台项目名单
2.《我校教学实验室自制实验平台项目结题鉴定书》
教 务 处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